关于盗窃罪的案发后实际采取抓捕行动所需耗费的时间,并无确切且固有的天数规定。该时间将依据案件本身各方面的细节状况而定,其中涵盖有证据搜集的进度、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等等因素。若警方已获取充足的证据,明确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其所在的地理位置,那么便有可能迅速展开抓捕行动;
然而,倘若案件的复杂程度较高,证据尚显不足或犯罪嫌疑人的行踪难以确定,那么抓捕行动所需的时间则可能会相应地有所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盗窃罪立案后怎么处理
1.确凿的犯罪行为确实存在。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犯罪行为需要受到刑事处罚。若仅有犯罪行为存在,但法律规定无需对此进行刑事追责的,则不得启动立案程序。凡是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均不得对其加以追诉,无法传唤或逮捕,以及宣告其无罪:①情节极为轻微且可能造成的危害较小的现象,不被视为犯罪行为。②犯罪行为已超出法定的追诉时效限制。③依据相关的特赦令,已经免除了相应的刑罚。④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犯罪行为系需要接受公诉机关审理的类型,但是未有人提出指控或者已有人撤回指控的。⑤被告已经离世。⑥其他根据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可以免于刑事追责的情况。
3.司法机构对于各类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资料,应该按照相应的归属范围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对于那些不属于自身管辖的案件,应将其转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要将这一情况告知有关的控告人、举报人;对于那些虽不属于本机构管辖却又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案件,应事先采取紧急措施以应对,随后再将其转交给主管部门。如符合立案标准的,应予以立案。一旦启动立案程序以后,一般的案件通常由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负责初期调查工作,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审办。如果经过确认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应解散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其口头起诉后,对其是否应予受理进行审查,若认定应予以受理的话,应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反之,则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原告方,并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盗窃罪立案的必要条件主要囊括以下几个层面: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并导致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达到一定规模。根据大部分地区的判定标准,实施盗窃后使受害人的财物损失价值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便可视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符合了立案的基本要求。二是,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时间内实施了三次或以上的盗窃行为。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多次盗窃”。三是,犯罪嫌疑人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的住所进行盗窃。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入户盗窃”。四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窃时携带了武器或其他危险物品。这种情况被称为“携带凶器盗窃”。最后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合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这种情况被称为“扒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各地对于盗窃金额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盗窃事例的具体情节、作案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盗窃案发后抓捕行动耗时无固定天数,依据案情细节如证据搜集进度、嫌疑人活动轨迹等而定。证据充足、嫌疑人明确时,行动可迅速;案情复杂、证据不足或嫌疑人行踪难觅,则耗时或延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