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抚养权到底怎么判
首先,需顾及子女的年龄阶段。通常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幼儿往往跟随母亲共同生活,而针对两至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划分则更多地依赖于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与条件,例如物质资源水平、家庭环境以及教育背景等,这些因素均被视为至关重要,且需遵循一个核心原则——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然而,当涉及到八岁及以上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时,他们的个人意愿应当受到足够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若家庭中存在对未成年人不利的成长因素,如家庭暴力行为或有害的嗜好等,那么将对相关生父或生母及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怎样变更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两种途径供您选择:
首先,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对子女抚养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益:
(1)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遭受严重疾病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不尽抚养义务或涉及到虐待子女等不良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者;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若明确表现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如有其他充分的合法原因导致抚养权变更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孩子的同学借钱不还怎么办
身为孩子同窗的债权人身份,首当其冲的便是妥善保管相关借贷证据,诸如借款凭证、转账交易记录以及能够证明确切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各类通信、通讯等资讯材料。起初您可尝试让孩子与其同学进行有效沟通,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倘若经过充分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家长可适时出面协调,向对方家长详细阐明事实,以期共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之道。如协商仍然未果,那么就有必要采取更具强制性的措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然而,在此前提下,孩子仍为未成年人,因此必须委托其法定监护人即家长担任诉讼代理人统一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尽管诉讼过程可能会消耗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并且所产生的费用也相对较为昂贵,我们仍应当视之为所有方案中最后执行的手段。通常在着手实施法律动作前,需要全面衡量借款数额、维权所需花费等众多因素。
评估未成年人抚养权,考虑因素多。如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多随母,两至八周岁看父母抚养能力与条件,重视子女健康成长。八岁以上要重视其意愿。家庭环境不利,如暴力或不良嗜好,影响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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