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抚养费用与抚养权并不完全相同。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人身权益范围,具体表现为由哪一位家长直接负责抚养该子女。
然而,抚养费则是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向子女提供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所需的经济支持。尽管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未必能够获取较高数额的抚养费,但同样地,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能因此免除其应尽的抚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参考关于离婚、育儿和抚养费问题的相关法规方面,我们应特别关注并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中的明确规定。
此项法律乃为了确保离婚后,子女能够获得充足的物质保障,其规定之下,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通常定位于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
若存在两名或更多子女需要抚养的情形,标准亦可适度提高,但须严格控制在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三、离婚抚养费什么标准
关于离婚后抚养费支付的具体标准,通常是基于子女的现实需求与父母各自所能承担的经济压力以及所在地普遍的生活水准来进行合理评估并确定的。倘若父母有稳定且相对较高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以设定为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然而,如果父母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而言,抚养费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此外,抚养费还应当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基本开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子女患有疾病或者需要接受高等教育等,父母也有权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以确保子女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和权益保障。
离婚中,抚养权与费用有区别。抚养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益,由谁直接抚养。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方应提供的生活、教育、医疗等经济支持。有抚养权不一定得到多抚养费,无抚养权也不能免除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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