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经合法转让后,诉讼时效并不会因之发生改变,仍然应依照原始债权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持续进行计算。倘若原始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那么在受让人接受此项债权之际,便无法援引其对该债权诉讼时效已经过期毫不知情这一理由,进而主张延期计算。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诉讼时效制度的稳定性以及法律秩序的明确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权转让的效力是如何的
债权转让所带来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原来的债权应由债权转让方(让与人)转移至受让人手中。
若为全额转让,这意味着受让人将有权取代让与人占据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位置,让与人则需要退出原本的合同关系。
若是部分转让,那么这将允许受让人融入到合同关系中,成为新的债权人之一。
其次,让与人还应当无保留地将所有有关债权的相关凭证与证明文件都交付给受让人。
第三,当让与人对受让人转移债权时,那些附着在主债权之上的从权利也需随之一同进行转移。
对于您所关注的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那包括了:
第一,债权转让必须存在一份合法且有效的契约或合同。
第二,被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被转让的性质。
第三,债权转让双方,即债权人与受让人,均需达成一致同意的转让协议。
第四,转让债权的行为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为其知晓。
最后,债权转让应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步骤来执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债权转让的确立具备以下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首先,所欲转让的债权本身应当为有效并且已经得到充分确认;其次,该项债权必须具有可被转让的特性,这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有些特定种类的债权可能无法被转让;第三,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必须就此债权的转移达成共识,并且通常情况下会通过签订单独的协议来明确债券转让事项;最后一个步骤是向该债权的债务人口头或书面提醒,要求其知晓上述变更事实。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要件在实际应用中,可能由于法律环境和实际状况的差异而产生变异。
债权合法转让后,诉讼时效维持原状,继续按原始债权时效计算。若原始时效已过期,受让人不得以不知情为由要求时效延期。此举旨在维护诉讼时效制度的稳定性和法律秩序的清晰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