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抚养费到多少岁可以领
在一般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会被支付至子女达到法定年龄18岁为止。
然而,倘若子女已经超过16岁且尚未到达18岁,并且他们能够通过劳动所得来满足主要的生活开支,同时也能够保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准,那么家长们可以选择停止提供抚养费用。针对已经成年的子女,如果出现如下几种状况的话,即使他们名义上已经成年了,家长依然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
首先是当他们失去了劳动力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力,但是他们的收入无法支撑起日常生活所需;
其次是如果他们还在学校接受教育;
最后是如果他们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怎样变更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两种途径供您选择:
首先,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对子女抚养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益:
(1)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遭受严重疾病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不尽抚养义务或涉及到虐待子女等不良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者;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若明确表现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如有其他充分的合法原因导致抚养权变更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遭受意外伤害进入工伤医疗期阶段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理所当然享有至为重要的停工康复权,这意味着这段时期内,劳动者应当处于赋闲修养状态,很难有加班这般复杂情况出现。假如在此特殊时期真的出现了所谓的"加班",那么一般情况下难以进行调休。原因在于,工伤医疗期实质上旨在为伤员提供缓冲,使之有足够时间回复身体健康,以确保其各项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从严格法律意义来看,在这个关键时期里,员工应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接受切实有效的工伤赔偿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而并非仅仅依赖加班调休加以解决。此外,在这段时期内,用人单位若强制安排员工进行所谓的"加班",无疑会触犯劳动法律法规,这是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因此,针对这种现象,我们鼓励您保留相关凭证,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通常,未成年抚养费付至18岁。但16至18岁子女若能自给自足并维持当地生活标准,家长可停付。成年子女在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在校就读或无法独立生活时,家长仍须承担抚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