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抢劫行为,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实施了多次抢劫犯罪,或抢劫金额较大;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受重伤乃至死亡;假装成军人、警察进行抢劫;携带枪支进行抢劫;抢夺军用物资,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抢劫食物、药品等救援物资。这些情形充分体现了罪犯的蓄意程度极深,对社会造成的破坏和伤害尤为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怎么判
抢劫罪的法定量刑范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存在以下严重情节之一,则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须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法律责任:
入户抢劫;
在诸如公共汽车这样的公共交通工具之上进行抢劫活动。
凡年满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皆可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如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导致他人遭受重伤甚至死亡的情况,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亦无需以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应按照抢劫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性和惩罚。
此外,若行为人为实现私人目的而伤害或杀害受害者之后,趁机夺取其财产,不应以抢劫罪论处。
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据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权人和保管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强暴地将国家或私人财产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
其中的暴力,特指行为人对受害者的人身进行打击或强制,以排除受害者的抵抗,进而侵犯他人财物的行为。
而“其他方法”在此处是指行为人除采取暴力、恐吓之外的其他手段,使得受害者失去抗争或无法抗争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怎么量刑最轻
抢劫罪所涉及的最低处罚量刑通常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首先,若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并没有采用过度的暴力手段或者造成了有限的身体伤害等,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给予适度的轻罚。其次,行为人若具有某些有利于其获得减轻处罚的合理理由,如主动投案自首、从前有突出的立功表现、首次犯罪且性质轻微、偶然实施不当行动等等。此外,如果行为人能够努力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且得到了他们的原谅,这同样可以对最后的量刑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当然,最终确切的量刑结果仍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实情来决定,由法律规定的司法人员进行严格公正的裁决。
司法实践中,抢劫行为若涉多次作案、巨额财物、致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持枪抢劫、抢夺军用或紧急救援物资(如食物、药品),常被判死刑,彰显其极度恶意及对社会的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