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会再进看守所吗
在成功获得保释之后,仍然存在再次进入拘留所的风险。保释并不等同于案件的终止或认定嫌疑人无罪。在保释期间若出现任何违背相关条款规定的行为,或者发现新的证据显示其犯罪事实的严重性以及可能面临的严厉刑罚,那么保释资格将有可能被撤销,从而使得嫌疑人不得不再次被羁押至看守所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一定要交保证金吗
在法律领域中,对于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而言,其并不一定需要缴纳保证金,而是可以选择由保证人来提供担保。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构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时,均应依法责令其提出合适的保证人或向相关部门递交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系一项刑事法律强制性的措施,并非表示事件已告终结亦或是无罪释放之意。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假若尚且未被定罪量刑者,此阶段往往对应着事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方面的工作。相关部门将会继续进行证据收集工作,而检察院也需对所提交的事件材料进行严谨评估,然后再做出决定是否正式提出诉讼。一旦检察院决定启动诉讼程序,那么事件便会步入到审判环节。在这段过程之中,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倘若事件在较长时间内未能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时与负责办理该案的司法机构进行有效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一旦期限届满,负责办理该案的司法机构就有义务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成功保释后,风险犹存,保释非案件终结或无罪证明。若违反保释条件或新证据揭示罪行严重,面临重刑,保释权或遭撤销,嫌疑人恐再遭羁押于看守所。保释仅为临时自由,法律程序未竟,仍需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