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10-0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人
专家导读 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环境等因素。对于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优先判给母亲,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对于两岁至八岁的孩子,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进行裁决,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职业稳定性以及陪伴时间等因素。对于八岁以上的孩子,他们的意愿也应该受到尊重,并对抚养权的分配产生影响。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通常需要基于孩子的年龄段、父母方的扶养能力以及抚养环境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确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幼儿,法律规定其抚养权应优先归属于母亲,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母亲无法承担起抚养责任。而对于两岁至八岁之间的儿童,法院将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裁决,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职业稳定性、以及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

至于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的意愿理应得到充分尊重并被纳入抚养权分配的考量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的该怎么处理

关于婚约配偶间在离异时,若有一方持反对意见,我们主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诉诸于司法离婚程序

倘若有关婚姻关系存续与否、财产划分权益、儿女抚养责任等关键事项未能取得共识,都有助于您在法律上提起离婚诉讼,这可以成为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下文将详细介绍起诉离婚流程:

首先,关于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第一步——起诉阶段。

当离婚案件进入到起诉环节,意味着拥有诉求的一方正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请求,以便通过法律规程结束与对方的婚姻关系。

当提起诉讼时,请确保向法院递交完整的诉讼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诉讼程序进行。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规范审核,只有确认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才会正式启动诉讼离婚流程。

其次,紧接着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判阶段。

这个阶段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以及开庭审理

在审理前,法院通常会先做一些准备工作,例如更换不适格的当事人、召集符合资格的当事人参与诉讼等等。

在准备就绪之后,法院将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调解;

未能成功调解的话,立即转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是非常严谨且关键的环节,尽管涉及的细节众多,但总体来说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布置法庭现场、告知各方责任、听取各方发言以及辩论。

最后,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是离婚案件的终点。

在得到全面的庭审信息后,法院将会再次尝试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则需作出最终的判定。

人民法院不仅会公开宣判,而且会尽早将判决传达给当事人。

整个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至此告一段落,倘若您对判决结果有任何异议,均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进而进行后续的二审诉讼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双方借钱不还怎样起诉

若原告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对夫妻二人所负之债务进行追偿,首要步骤便是收集充分且确凿的证据,诸如书面凭证及其转账信息、相关的聊天记录等,用以证实借贷关系确实存在。接下来,原告需要确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情况下,应为被告的居住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所在的法院。在此基础上,原告需撰写一份详尽的起诉书,其中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详细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在诉讼请求部分,原告务必明确要求被告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有约定)。随后,原告需将起诉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递交至法院,同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待法院正式受理事件之后,便会安排开庭日期。在庭审过程中,原告需清晰而准确地阐述事实与理由,以期能够有力地支持自身的诉讼主张。值得注意的是,若借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仅能由该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反之,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婚姻解除时,子女抚养权分配需综合孩子年龄、父母扶养能力及环境评估。两岁以下优先归母亲,除非母方不宜;两岁至八岁,法院依孩子最佳利益裁决,考虑经济、职业稳定及陪伴时间;八岁以上,孩子意愿应受尊重并影响抚养权分配。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1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孩子抚养权问题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的表弟和妻子离婚了,他们还有一个儿子,涉及到抚养问题,我想请问下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
[律师回复]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扶养问题怎么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的,子女抚养权应当根据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双方都是可以争夺抚养权的,但可以协商由一方抚养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举证自己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有一个邻居,和他们平日里关系挺好的,可是最近两口子在闹离婚,他们有一个正在上小学里的孩子,孩子最无辜了,两个人都想要孩子,所以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律师回复] 既然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收集证据是最重要的。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因为描述信息有限,所以无法做出具体的分析,你可以去 思科律所 的网站上。
  一是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文章,二是网站有一对一咨询服务,你可以跟律师在线上直接沟通,尽可能了解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争取有力优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依据《民法典》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性格不合,无法相处,导致两人离婚,还有一个三岁的孩子,请问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有个同事的父母亲在一场车祸中双双去世了,他和他的姐姐现在在争夺遗产非常激烈,请问夫妻双双去世财产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和妻子想离婚,现在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没协商好,两人都想要孩子,请问,夫妻离婚宝宝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呢?
[律师回复]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您好,夫妻双方打算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判给夫妻双方吗?
[律师回复] 孩子扶养一般原则(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子女由谁抚养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为了充分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确定孩子的直接抚养权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法官应根据法律的规定、立法的原则和精神、个人的经验和价值观念,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作出决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双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律师解答:您好,可以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应当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应该着重收集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女方可以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全职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此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继父继母等因素也都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