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公安机关决定实施拘留时,必须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24个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亲属发出书面通知。然而,若由于客观原因导致通知操作面临困难,例如无法联系到被拘留者的亲属或其涉嫌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为了保证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暂缓通知。直到阻碍侦查的各种状况得到解决之后,公安机关应迅速恢复通知的流程。此举力图保护被拘留者家人的知情权利,并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程序加以完善和规范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拘留通知家里吗
是这样的。
除了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进行通知或者存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恐怖活动犯罪的通知可能对案件调查产生妨碍的现象外,我们将会在被拘留当日起计24个小时内,向当事人所在的家庭成员进行通知。
当有关妨碍社会治安管理的现象消失之后,我们应立即向该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布相关通知。
当拘留完毕后,我们应当立即将该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安置,最晚不得超过拘留截至日的次日中午12点。
除非在此类似于上述所提到的无法通知或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与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中,否则应当在拘留当日起计算24小时之内,通知该被拘留者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拘留通知家属的范围有哪些
关于拘留通知家属的范围,多数情况下涵盖了被拘留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内亲。然而,根据相关法规,通知对象通常通过“家属”这样更为广泛的定义来概括。在实施过程中,通知方式主要采取书面形式,例如通过邮递方式发送《拘留通知书》。若被拘留者所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有效沟通,或者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导致通知可能会对事件侦查产生阻碍时,待阻碍因素消除后,应立即向被拘留者的家属进行通报。值得强调的是,通知家属的初衷在于维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及家属的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后24小时内须书面通知被拘留者亲属。但如遇客观困难,如无法联系亲属或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可暂缓通知。待障碍消除后,公安机关应迅速恢复通知流程,旨在保护被拘留者家人知情权,完善公安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