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民事纠纷诉讼过程中,肆意提供虚假或捏造的证据,无疑属于性质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对此类行为的责任人,法院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展开详尽审查,依照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罚款、拘留等相应处罚措施。倘若因此类虚假证言误导审判,最终导致案件判决结果出现偏差,并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提供虚假证言的责任人将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配偶中有任何一方作出诸如隐藏、转移、变卖、毁坏、消耗或者虚构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些行为将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那么另外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请求分割属于他们的共有财产。
在婚姻破裂时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被认为是有过这种行为的一方不仅需要多支付费用,而且可能会被要求完全放弃其应得的部分。
当然,假如在离婚以后,另外一方首次发现了曾经存在的此类不当行为,有权向相应的司法机构提出起诉,要求重新审查和重新分配已经被分割出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民事案件中提供伪证是什么
在涉及民事纷争的诉讼事件中,存在一种行径,即被称之为“提供虚伪证据”,这是指参与诉讼的相关人员蓄意向法庭提交虚假且没有任何实际依据的证据资料,目的在于混淆视听,影响诉讼事例的审理过程以及最终的裁决结果。这种行为所呈现出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伪造各类书面证据,如书信、文件等,或者制造虚假的实物证据,如物品、器具等,甚至还包括做出不实的陈述等等。提供虚伪证据的行为无疑严重干扰了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破坏了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与权威性。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那些故意提供虚伪证据的当事人或证人,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因为他人提供虚伪证据而使您在民事事例中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那么您完全有权利请求法院对这些虚伪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严厉的惩处,同时也可以要求重新审理该事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纠纷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属严重违法。法院可据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包括罚款、拘留等。倘若因虚假证言导致判决偏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