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取保候审检察院还会让本人去么

最新修订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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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异地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可能会传唤当事人去检察院,这是正常的法律程序。被取保候审的人要遵守《刑法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比如不能离开居住地,要及时告诉检察院自己的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有没有变动,要按时去检察院应讯,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销毁、篡改或伪造证据。要是违反了规定,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异地取保候审检察院还会让本人去么

一、异地取保候审检察院还会让本人去么

自被采取保释措施后,如接到检察机关的传唤通知,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积极配合前往履行职责,因为他们需要遵守以下严格且清晰明了的规定:

首先是未获得执行当权者许可之前,不得擅自离校或迁居他处;

其次,住所、职务及联系方式若有变动,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告知执行机关进行更新上报;

再次,在审判提请环节中,务必按时出席并诚恳答辩;

同时,严禁破坏证人作证的机会、行为或者言论;

最后,不能销毁、篡改或者捏造证据或者对他人假意陈述。

根据我国《刑法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被保释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则:其一,未经执行机关书面允许,禁止私自远离所居住的城市或者乡村;其二,如果个人住所在、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改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当权者进行汇报;其三,在接到传唤时必须及时赶到司法部门进行应讯;其四,不可以任何方式影响证人作证;其五,不能销毁、编造证据或者对他人虚构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异地取保候审能回家吗

若您身处异地且正在接受取保候审,只要得到执行机构的许可,原则上便可以回到家中;

反之,未经授权则不可擅自归家。

遭到取保候审的嫌犯与被告,倘若未经执行机构的批准,是不能随意离开其所在住所地的市、县级行政区域的。

对于那些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需要将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执行机构可采取临时拘留措施。

取保候审制度,即由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交付保证书,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或者妨碍调查工作的进行,还承诺在传唤时随时抵达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这一举措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且无需拘留、逮捕,却需要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异地取保候审公安如何传讯

在服刑期间,即在外省执行取保候审期间,相关公安部门传唤被告进行询问时一般的做法包括采用电话沟通、书面通知等形式。通常情况下,他们会预先告知被告具体的传唤时间、地点以及相关的要求。当被告接收到传唤通知之后,应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准时抵达指定地点以接受相关的讯问。若被告未能按照规定接受传唤,这将有可能被视为对取保候审规定的违反行为,从而导致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发生变化,例如保证金被没收或者转为刑事拘留等。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整个传唤过程中,被告必须诚实地回答公安部门提出的所有问题,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证据的行为。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地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亲自前往,以履行法律程序。被保释者需遵守《刑法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按时出席应讯,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或伪造证据。若违反规定,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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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期间让去做笔录,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到案。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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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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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取保候审期间让去做笔录,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到案。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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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让我去,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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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让我去,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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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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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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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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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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