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取保候审公安段可以撤案吗
具体而言,该问题便涉及选择在何种法律权力机构进行处置。若在公安部分广义上的侦查阶段,该案可被公安机关直接撤销。即使案子已达到了检察院这一司法阶段,检察院也可能会基于某些特定条件建议公安部门将此案撤销,亦非毫无可能。
另外一种可能便是由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裁决。
然而,如果在公安机关便已对此案作出撤销文书,那么到达检察院之后,唯一可行的方案便只有对其不予起诉。而在刑事审判阶段,法院所能作出的终极判别将会是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办理取保候审好还是办理缓刑好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强制性措施,而缓刑则是在刑事案件判决之后所采取的刑罚处分方式。
这两种方式虽有相似之处,实则本质上存在着显著差异。
取保候审的含义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范他们规避调查、起诉以至审判环节,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附带保证书,因此使得其无法关押或者暂时解除关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至于缓刑,它是由法院在刑事审理过程中,依据已判决刑罚之罪犯的犯罪行为开展分析,并结合其是否真诚懊悔的情况,制定考验期限,在该期限内暂缓刑罚之执行。
如果在考验期间内符合特定条件,原来的判决刑罚将不会立即生效并加以实施。
缓刑与取保候审的关键差别如下:
首先,从程序上看,取保候审尚处于等待法律判决阶段,当事人还有可能逃脱刑事责任(即服刑);
但缓刑已历经法定程序之审判,且已有依法律规定之刑期。
其次,在执行机构方面,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而缓刑则由法院进行宣判,而后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办理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意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而申请取保候审则需满足以下主要前提条件:首先,应判断嫌疑犯是否可能因涉嫌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管制、监禁或特异性处罚;其次,应评估该犯人若采取取保候审能否避免对社会安全产生威胁;第三,检查其是否患有严重疾病且无法自我照顾、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等特殊群体,同样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确保其人身安全不受威胁;最后,针对事例审理进度,如侦查期限届满但事例尚未审结,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简而言之,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需要全面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嫌疑人或被告的个人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能够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他们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起诉和审判,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那么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有权撤销案件,这通常发生在侦查阶段。即使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检察院也可能基于特定条件建议公安撤案。若公安已撤案,检察院通常会不予起诉。在审判阶段,法院可能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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