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好久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司法机关将展开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
若在这一期限内,司法机关已完成所有必要的工作,那么将会依据法定程序,对此案做出相应的裁决与处理。
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会自动取消
虽然在取保候审的实施之后,它的状态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失效。然而所谓的“取保候审”,官方的解释是指在刑事司法程序的各个环节之中,对于那些受到刑事追究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当事人,为了避免他们逃脱司法侦查与审查,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直至退庭的保证金,同时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保证协议,以此来保证被告能够随时赶赴法庭。值得一提的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取保候审的效力在时间到期之后是无法自动解除的。确切的说,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某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取保候审之期已然期满之际,它们便有义务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多少人同意
在我国的法制规定下,取保候审这个程序并非依据于集体的同意。警方、检察院和法庭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不是要给予逮捕的对象以取保候审的待遇。在做出这样的决定时,监狱管理机关主要会考虑以下因素:首先,犯人或被告的责任程度、社会危险性的强弱以及他们是否有可能阻碍司法程序的正确进行;其次,是否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单独适用附加刑;再者就是是否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既不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全,也不会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伤害;最后,如果犯人或被告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那么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险。当所有的条件都满足了,而且事件还没有结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下,监狱管理机关经过详细的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就可以做出给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间司法机关将进行调查、起诉和审判。若期限届满,已完成必要程序,则依法裁决案件。这是针对情节轻微、刑罚较轻且无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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