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针对开设赌场罪行的惩治措施主要依据涉嫌犯罪者的行为严重程度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将给予被告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惩罚,同时还将课以罚金;
若涉及到较为严重的行为,那么被告人将面临着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且也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然而,如果开设赌场的行为具备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被告人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会被判刑吗
在我国,触犯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会面临刑事审判,根据其犯罪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等违法行为。
一旦赌场正式开始营业,并且有实际人员参与其中进行赌博活动,那么便构成了本罪的既遂形态,而这与开设者最终是否实际获取到利润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可以和解吗
在涉嫌犯下开设赌场罪行的情况下,一项关键的法律问题在于,是否可以通过刑事和解方式免除刑事责任。原则上,这种可能性非常微乎其微。在大多数刑事领域,和解通常定义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民事赔偿金,从而获取受害者方的谅解。然而,这样的做法仅能在在特定情况下作为减轻罪责的有利因素之一,并不足以使罪名完全不予立案。对于开设赌场罪行,司法机构通常会充分考虑到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实质性损害结果等多种要素后进行全面的衡量并予以定罪量刑。倘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犯罪嫌疑人表现出如自首、立功、积极配合司法调查、主动退回违法所得等良好行为,然后政府可在量刑时予以适当考酌,但绝不可因此便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
惩治开设赌场罪行,依据犯罪严重性定罚。一般犯罪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严重者则面临五年至十年徒刑及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可处十年以上徒刑,并追加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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