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导致被告被宣告无罪。
它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主要被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部门、检察机构以及审判庭等各项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正式批捕或已批捕但需变更相关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一种限制其行动自由,以确保其配合案件后续侦查、起诉和审判流程的手段。
具体而言,就是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其拘留状态。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无罪释放,还需根据案件的全面调查结果及法院的公正裁决来决定。
若经由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确认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实无罪,那么便可依法予以无罪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办不了应该怎么处理
如若无法实施取保候审,通常表明并未满足取保候审所设立的相关条件。
在这种情形下,倘若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及其恶劣程度达到应被拘留甚至逮捕的地步,那么就应当依法对其实施拘留甚至逮捕的法律处罚措施。
依据案件实际情况,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分别按照具体职权进行判定,有可能采取拘传、取保候审亦或是监视居住等方式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能批捕吗
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依旧存在着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可能性。读者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刑事诉讼活动,并不能由此得出事例已经结束或者嫌疑人可以判宣告无罪的结论。即使在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新近获取到的证明犯罪行为事实的证据有所增加,或是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规定(例如干扰证人的证言取得、销毁或篡改证据、意图逃逸等等),负责事例办理的部门均有权力将原先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修改为逮捕。除此之外,假如事例的实际侦查工作显示出犯罪行为的严重情节、有可能面临更高的判决刑期,或者逮捕这一步骤没有实施将会对事例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时,检察院也有权考虑采用批捕这样的强制性手段来处理事例。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并非刑事诉讼活动处理的最后阶段,因此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仍然需要根据多个方面的因素来做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判断。
取保候审不代表被告一定无罪。它是司法机关对未批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的手段,让其提供担保或交保证金等。是否无罪由案件调查结果和法院裁决决定。若经法定程序确定无罪,可依法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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