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底要不要坐牢
对于被告人而言,虽然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但这并不代表他必定无需面临坐牢的后果。
需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法律约束手段,在等待案件审结过程中,被告人将不必被羁押于监所之中。
而能否真的踏入监狱大门,关键在于法院的最后裁决结果。
假如经过严谨的法庭审理之后,法院判定被告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等实质性刑罚,那么被告人便有可能需要进入监狱服刑;
反之,若被告人被判以缓刑、管制或无罪释放,则无需承受牢狱之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一般几天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时,被限制的最为长久时效为十二个自然月。
同时,在规定范围内,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用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时,也不能超出累计六个月的上限。
如果经调查确认其不负有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间已经过期,那么应立即解除相关的取保候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一年了没结案也没撤案怎么办
在中国,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的最长执行期限为一年。倘若一年后仍未有任何结案决定且事例亦未撤销,您便可要求办案机构对事例进行详细说明并告知您事例的具体进展状况。然而,由于事例有时会因复杂性高和证据收集工作尚未完全完成等原因而出现延迟现象,这是很常见的。在此种情况下,您应当与办案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确保您的联系方式始终保持畅通无阻,以便能够及时接收到相关的通知信息。如若您发现办案机构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的拖延行为,您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法律监督。总而言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您需要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刻关注事例的最新动态,并且保持耐心等待最终的处理结果。
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不意味着一定不用坐牢。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约束手段,让其在案件审结时不被羁押。是否坐牢取决于法院裁决,若判有罪且是有期徒刑等刑罚,就可能入狱;若判缓刑、管制或无罪,则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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