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江苏量刑标准最新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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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江苏的合同诈骗案量刑,主要是根据涉案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断的。如果涉案金额较小,情节也不严重,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那么就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还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合同诈骗罪江苏量刑标准最新

一、合同诈骗罪江苏量刑标准最新

对于江苏地区的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以及具体情节进行判定。

基本上来说,若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规模,那么便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倘若涉案金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如何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合同诈骗罪引发的民事诉讼问题,通常存在两种可行的解决途径:

首先,被害人能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期间就此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其次,即便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终结,被害人依然拥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直接的财产损失时,被害人有权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合同诈骗罪属于哪个章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诈骗罪被明确归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详细的第八节便是针对“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一主题所设立。此罪名的核心定义在于,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务为目的,在签订以及切实履行相关合同的过程当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匿真实情况的欺骗手法,从而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不正当财物,且这些财物总额必须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涵盖了诸多元素,其中包括主观上的蓄意侵犯他人财产意图,以及客观上实施的欺诈行为等等。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判定,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行为举止、以及涉案财物的最终流向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江苏合同诈骗罪量刑依涉案金额和情节。金额较大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金额巨大且情节严重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及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还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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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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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盗窃金融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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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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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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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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