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定期关押吗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并不涉及定期的监禁。
这作为一项刑事法制裁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提供适当的保证人或缴纳一定保障金之后,得以避免拘禁状态,耐心等待法庭的最终判决。
然而,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社会治安稳定,此类人士仍须遵循特定的规矩,诸如在未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等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结束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是我国在刑事诉讼阶段为确保被告人人权及司法公正而设立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
其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十二个月之久,同时在该时段内,不得停止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调查、起诉以及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对于证实确实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行为者,仍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相应追责;
倘若发现其实并未构成犯罪或取保候审期限已满的情况下,应立即解除其所享受的取保候审待遇。《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一般检察院多久会联系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与被保释人员联系的具体时间并无固定之规。而是受到事例的调查进度及复杂性的双重影响。一般的情形下,当事例的调查工作顺利结束并递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会在接收事例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主动联系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士。通常情况下,检察院会在1至2个月之内完成对事例的审查起诉工作,但若然事例重大且复杂,则可能会将期限延长半个月左右。在此期间,为了更好地审查事例,检察机关有可能会因为需要而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士取得联系,以获取更多的信息,或者进行必要的询问等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时间里,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士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始终保持畅通,随时准备接受司法机关的召唤,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并不涉及定期的监禁。这作为一项刑事法制裁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提供适当的保证人或缴纳一定保障金之后,得以避免拘禁状态,耐心等待法庭的最终判决。然而,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社会治安稳定,此类人士仍须遵循特定的规矩,诸如在未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等地点。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