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用在坐牢吗
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被批准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其绝对不会面临监狱生活。
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上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被告人能够在等待法律审判期间保证获得自由身,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拘禁限制。
然而,倘若经过严谨的法庭审理后,法官发现相关罪行的违法事实明确无误,所掌握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对被告进行有期徒刑、死刑等实质性判决时,理论上仍有可能使被告面对监禁的现实。
反之,若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嫌疑人具有适合作为减罪或免除刑期的法定情节,法庭亦可作出对其缓期执行判决或是完全免于刑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办取保候审要多少钱
若采舍保证金之方式执行取保候审,则需缴纳相应金额之保证金;
反之,若通过提供保证人之途径达成,便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指相关司法部门对于某些犯罪嫌疑人员实施的暂时不予羁押处理。
在实际应用中,针对本应被逮捕之人犯,倘若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照料自己子女的女性嫌犯,亦或罪状较为轻微者,皆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案件多久移交检察院
针对取保候审事例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所需的时间,目前尚未确立统一的规定和准则。从一般的司法实践来看,侦查部门将会在法定期限内全力推进侦查工作,待侦查任务顺利完成后,方才考虑将相关事例移交至检察院接受进一步的审查与起诉程序。对于常态刑事事例而言,侦查的法定时限通常设定为两个月,然而,若事例情节过于错综复杂或者遇到了诸如交通阻塞、团伙犯罪、跨地区流窜作案等特殊不利因素影响,经过主管部门的特别批准,上述时限有可能得到相应的延伸,各延长1个月。值得留意的是,若某事例有可能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刑期的惩罚,同样需要取得相应的审批许可,方可再次将侦查期限相应地延展两个月。然而,应充分认识到,由于各个事例的具体情形不尽相同,侦查进度亦将因此产生各异的变化。有的时候,由于必要的补充侦查工作开展的原因,或许有些事例无法按时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从而导致了事例移送和审查的过程出现了延迟。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事例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的时间,必须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安排。
取保候审让嫌疑人等待审判期间自由,但不保证免刑。若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晰,仍可能被判实刑;反之,犯罪轻微,有减刑或免刑情节,法院可缓刑或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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