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撤销
故意伤害罪在情节极其轻微或者满足其他特殊条件时,确实可能会得到撤销。
举例来说,这些特殊条件包括:被害者对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然而,这种情况需经由司法机关在综合评估各方面因素后,依照具体案情作出裁定。
当涉及到案件已经被宣判且判决已正式生效的情况,撤诉便显得较为困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立案依据
当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伤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刑事追究,并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
此种犯罪的主要特性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受害者的人身健康;
其次,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地、有意识地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若行为人故意伤害自身身体健康,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犯罪,除非其自残行为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且触犯了其他相关的刑法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公安不办怎么办
在您遭遇公安机关对故意伤害罪事件不予受理的情况下,您拥有若干种恰当地维护自身权益的选择途径。首先,您可向所在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或督察部门提交申诉状,进一步申明自己的主张并请求上述机构详细阐述不予处理事件的具体原因及其法律依据。其次,倘若您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存在异议,亦可向其上级机构投诉反映情况,进而申请开展相应的监督与更正行为。除此之外,您还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递交立案监督申请,因为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享有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权力。若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却未予立案,那么他们将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不立案的合理理由。若公安机关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检察院将会发出通知,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启动立案程序。然而,请您务必注意,在执行以上任何一项措施之前,都需要充分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支撑您的主张。
故意伤害罪在情节极其轻微或者满足其他特殊条件时,确实可能会得到撤销。举例来说,这些特殊条件包括:被害者对犯罪行为表示谅解;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或者立功的行为等等。然而,这种情况需经由司法机关在综合评估各方面因素后,依照具体案情作出裁定。当涉及到案件已经被宣判且判决已正式生效的情况,撤诉便显得较为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