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男方采取了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不正当手段,作为其配偶的女方并不必然陷入吃亏境地,反倒能在婚姻破裂后得到法律的曙光庇护。
在此类状况下,女方完全可倚仗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被转走的财产利益。
由于男方私自转移财产是罔顾法纪的严重违规行为,因此在夫妻双方进行财产分割协商之际,男方有可能面临少分乃至没有任何资产可得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归哪方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并不受离婚诉讼发起者的影响,而是主要考察家长们各自的抚养能力和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关照程度。
在具体判定时,我们将根据女孩的年龄做出判断。
若女孩年满两岁及以上,那么哪位家长具备更优越的抚养环境,就会优先考虑让他们获得抚养权。
不过,家长们也可自行商议,确定女儿的抚养事宜,而对于此种自愿协商的结果,法院将会当女孩尚未满两岁时,父母中的女性通常会被优先指定为监护人。
但是,若女方身上存在下列任何状况之一,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交到男性家长手中:
(1)如有慢性疾病或是其他较严重的身体不适,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度美好时光;
(2)若存在抚养能力而未尽到义务,同时父亲又向法院请求子女陪伴其左右;
(3)或因为其他特定原因,确实无法让女儿继续跟随母亲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如果因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出轨行为而最终达成离婚协议的话,男方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有权利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金。然而,这其中也有一些必须要满足的先决条件。首先,男方必须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女方确实存在出轨行为,例如通过查看聊天记录、收集录像资料等等。如果经过法庭审理并确认女方的出轨行为构成了严重的过错,那么在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的过程中,法庭很可能会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基本原则,给予男方适当的多分。至于赔偿问题,通常被称之为“损害赔偿”,它既包含了物质上的损失赔偿,同时也涵盖了精神层面的伤害赔偿。赔偿金额的大小将依据过错程度、所带来的实际影响以及当事人的经济承受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但是,一般来说,赔偿金额并不会过于庞大。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凭借出轨行为并不足以确保男方能够获得高额的赔偿,具体的赔偿结果还需要结合整个事件的详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倘若男方采取了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不正当手段,作为其配偶的女方并不必然陷入吃亏境地,反倒能在婚姻破裂后得到法律的曙光庇护。在此类状况下,女方完全可倚仗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被转走的财产利益。由于男方私自转移财产是罔顾法纪的严重违规行为,因此在夫妻双方进行财产分割协商之际,男方有可能面临少分乃至没有任何资产可得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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