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且被取保候审者未曾违反任何规定时,当事人可以凭借取保候审的解除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抵达银行,并申请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但若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有任何违规行为,则可能面临保证金部分或全额被没收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开庭能不能回家
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在法院开庭时能否回家,需要依据特定情形进行评估和明确。
取保候审作为与刑事拘留以及逮捕同样重要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设定一定条件让被告人在外面等候法庭的审判,这并非意味着该案已经圆满结束或者当事人的犯罪嫌疑已经被排除。
因此,对被告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如果涉及到刑事处罚又应如何做出判决等问题,均需由司法机关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以及严谨的审判之后才能作出最终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取保候审期间收手机吗
对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应将被取保人员的手机予以收缴这一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一般而言,若被认为涉案的手机属于重要的证据线索,或是有可能干扰事例调查进程、引发串供之风险者,那么此类手机有可能面临扣押或收缴。然而,如手机并无以上两类情况,通常情形下将不再被执行扣押或收缴。在司法实务领域中,决定是否对某部手机实施扣押或收缴的最终裁量权往往取决于该手机对事例的实质性影响力及其是否具有可能干扰司法程序的潜在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执行缓刑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严禁干扰证人作证行为,禁止销毁、伪造证据文件或者进行串供活动。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且被取保候审者未曾违反任何规定时,当事人可以凭借取保候审的解除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抵达银行,并申请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但若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有任何违规行为,则可能面临保证金部分或全额被没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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