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案件几天办完
对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的时限并无明确规定和固定期限。
一般情况下,司法部门(包括公安机构和检察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严格的办案流程和顺序,如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
在侦查这一环节中,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方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授予其15天的延展期;
而在最后的审判阶段,法院则需确保在受理此案后的两个月内结案,最迟也不能超过3个月的上限截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否还需拘留
若是在取得了取保候审资格之后却又违反了其相关规定,则必须依法进行逮捕,同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先行拘留。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未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绝对不能擅自离开居住的区域;
如果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了变更,须于24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构处理;
如有传讯通知,务必准时出庭应讯;
禁止以任何手段影响证人正常作证;
严禁销毁、涂改或伪造证据以及互相串供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被实施了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再触犯新罪行,那么他们用于担保的保证金往往会被依法没收。这背后的逻辑是,取保候审的首要目的在于确保涉案人员能够遵循相关的规则,积极配合警方以及检察机关的调查行动,同时也不得有任何逃避司法程序的行为,并且其本人必须保持在随时能够应召听证并出庭作证的状态。然而,一旦出现新的犯罪行为,就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已经违反了这些规定,对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关于是否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将由负责执行的机构来做出。倘若被裁定没收保证金,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向上一级的执行机构提出复议申请。而上一级的执行机构则需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最终的复议决定。总的来说,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下新罪行的情况,没收保证金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处理手段,旨在彰显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时限不明确。司法部门按法规走严格流程,侦查时最长期限12个月,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方1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15天,审判阶段法院需2个月内结案,最迟不超3个月。各阶段都有相应规定和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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