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支付赔偿金。
实际上,它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用于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以期在保障其基本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确保司法程序有效推进的一项重要刑法制度。
其核心内容在于,司法机关依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此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相关工作,同时也需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以便及时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之中。
而保证金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同时也是为了使诉讼程序得以流畅高效地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流程,我们可以做如下详细的介绍:
首先是申请环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是决定环节,负责审查与处理该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需要在接收到申请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回应;
最后是执行环节,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来承担,后续事宜也由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还可以监视居住吗
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仍然可以对涉案人员实行监视居住的政策。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两者同属刑事诉讼中适用的强制性措施,然而,二者所涉及的适用条件却各具特色。取保候审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被告单处罚金等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同时还适用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监视居住这一措施则主要针对符合逮捕标准但是因存在特殊情况而不适宜实施逮捕,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遵循取保候审规定方面出现违规现象,需进行监视居住处理的情况。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例的实际情况出现了新的变化,又或者是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存在不当行为,司法机构若认为有必要的话,便可将其变更为监视居住。总而言之,是否要变更强制措施,必须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取保候审不是支付赔偿金,而是刑事法律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以保障司法程序的制度。司法机关让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交保证金,确保其不逃避干扰司法工作并能随时应传唤参与审理。保证金用于约束规范被取保人行为,保证诉讼程序流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