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需要政府吗
取保候审并不必定需要政府的直接干预。
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手段,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往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亦或是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案情以及涉事者的社会危害性作决策性处置。
在评估和决定是否批准实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上述权力机关必须兼顾全盘案件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潜藏的社会风险因素多方面考量。
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各个相关部门有可能承担起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控与管理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保释金是不是退
按照法规,在司法程序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未违反相关条款,其保释保证金是有可能得到退还的。
然而,该犯罪嫌疑人必须恪守以下的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严禁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域;
第二,若住址、任职单位或通讯方式有所改变,应在知晓后的24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
第三,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到庭;
第五,不能销毁、篡改证据资料、串通供词。
此外,被取保候审者也需严格遵守以下任意一项或数项限制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细节:
第一,禁止进入特殊场所;
第二,禁止与特定对象会面沟通交流;
第三,禁止进行特定行为举止;
第四,将护照这类出境证件以及驾驶执照等交由执行机构代为保管。
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具体履行上述规定中的一个或多个。《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算不算刑期
在中国刑法的框架下,刑期的起点通常设定为判决正式实施之时,而非在该期限之前。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非刑罚执行的一环,而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具体来说,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司法机构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那些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范围内的罪犯,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羁押的情况下,才可以将羁押的时间按照一天折算成一天的刑期。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由于当事人并没有被羁押,所以这段时间并不计入刑期之内。
取保候审并不必定需要政府的直接干预。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手段,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往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亦或是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案情以及涉事者的社会危害性作决策性处置。在评估和决定是否批准实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上述权力机关必须兼顾全盘案件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潜藏的社会风险因素多方面考量。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各个相关部门有可能承担起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控与管理职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