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构有可能依照案件具体需求,对被取保候审人员提出传唤要求。
此项操作目的在于深入挖掘案情线索、校核各类证据等事宜。
然而,传唤绝非任意为之或无限期延长,而是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并严守适度的传唤频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法院能判多久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被法院判处的刑期长短,必须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其可能涉及到的具体情形如下:
首先,若案件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定被告人为有罪,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其次,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后,若确认被告人为无罪者,则应做出无罪判决;
最后,倘若证据尚不充足,无法确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时,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在此基础上,遵循“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对嫌疑人实行释放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来
在取保候审阶段已届满之际,如果在此期间内,被确立为取保候审对象之人士并无违反任何相关规定,则可凭借解除该项针对其采取之取保候审措施的官方通告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当地银行部门办理领取退还已经缴纳的保证金手续。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在制定之日起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述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他们可以在取保候审措施结束之时,凭借解除了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的官方通告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部门办理领回已缴纳的保证金手续。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这些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规定,诸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其居住所在的市、县,又或者在传唤令下达后未能按时到案等等行为,那么对他们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没收程序就有可能启动。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构有可能依照案件具体需求,对被取保候审人员提出传唤要求。此项操作目的在于深入挖掘案情线索、校核各类证据等事宜。然而,传唤绝非任意为之或无限期延长,而是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并严守适度的传唤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