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多久能结束
在取保候审期限上,法律规定其最长时长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若司法机构经查证证实案件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将依据相关法规对该案进行妥善处置,从而使取保候审阶段告一段落。
然而,倘若在十二个月的期限届满后,案件仍然未能得到清晰的调查和认定,那么也应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结束时间将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状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有供担保人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对于已经受到刑事追究但尚未遭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了预防其逃避侦查、批捕及审判工作,会要求他们寻找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开具具有担保性质的保证书,以便能够随时听候传讯。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两种,即提供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具体的实施方案则需交由司法机构自行裁定使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措施可在三个关键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均可被提议并实施。例如,在侦查阶段,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在核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能够决定是否批准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若判断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他们也具备相应权力来做出决策。而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被告人施以取保候审的策略。
取保候审的法律要求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嫌疑犯可能会面临的刑罚为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罪名;其次,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再者,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期间,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将依法处理,终结取保。若期满案件未明,亦应解除取保措施。简而言之,取保候审何时终结,取决于案件调查与认定的实际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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