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在什么阶段开始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司法程序中的重要手段,可在刑事诉讼的多个环节适时启动。
例如,在刑事调查阶段(即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负责的案件调查工作),相关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况及法律规定,决定对潜在的罪犯实施取保候审;
同样地,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参照证据材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亦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而在案件审理阶段(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亦拥有决定是否对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的权力。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这一制度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得以顺利进行,同时尽可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关于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需要向相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递交文件之后,需要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回应;
最后,当取保候审获得批准之后,需要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是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批,并签发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同时,还需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障措施。
在此过程中,公安部门会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宣读已经签署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签字或盖章,明确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必须遵循的各项规章制度。《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不需要请律师去办理案件
对于是否应当聘请律师代理进行取保候审,这主要取决于具体事例的性质以及涉案人员与法律制度的理解程度。在某些情况下,由于事例的复杂性、法律关系的模糊性,或者犯罪嫌疑人对法律程序缺乏足够的了解,此时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取保候审事宜无疑是更为明智的选择。因为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他们能够更加高效地与司法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从而提高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概率。然而,若事例本身较为简单明确,犯罪嫌疑人自身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且能够清晰准确地阐述自身的情况及诉求,那么他亦可考虑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但是,无论是选择自行申请还是委托律师代理,都必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据真实可靠,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
取保候审是司法程序重要手段,在刑事诉讼多环节可适时启动。如刑事调查阶段(公、检等机关负责案件调查),相关部门可依情况和法律规定对潜在罪犯实施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证据和法规审查是否公诉),检察机关可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审理阶段(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法院也有权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总之,取保候审贯穿刑事诉讼全程,目的是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尽量维护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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