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
而对于确定后的罪名以及具体的犯罪情节而言,最终决定裁决期恩的长短。
若法院判定对犯罪者实行管制,则其管制期间应在三个月至两年之间;
倘若判决结果是执行拘役,那么拘役期应控制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
一般情况下,所判决的最轻刑罚为一个月的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刑事拘留判刑的可能性是否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嫌疑人一旦被依法拘留,其面临被判刑的风险将会大幅度提高。
特别是法规中的第八十二条明确指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安部门有权直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拘留,分别为:
(1)正在策划实施犯罪,或在完成犯罪之后立即被察觉的情况;
(3)在近距离范围内或个人住所中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现场等方式来逃避法律责任;
(5)存在有销毁、捏造证据及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6)未透露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不明的;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犯罪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判几年的情况下会判缓刑
刑事拘留,作为现阶段一种严厉的强制性手段,并未归类为传统意义上的刑罚范畴。而关于缓刑的裁决,则必须全方位审慎地权衡诸多复杂且多向度的因素。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若服刑之人所涉罪责轻微,有明显的悔过之意,再度犯罪的风险极低,并且其刑期在三年以下,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那么便有可能被判予缓刑;然而,对于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脑人物而言,缓刑的适用将受到严格限制。另外,犯罪行为的性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罪犯以往的行为表现等等,同样也是决定是否适用缓刑的重要参考因素。总的来说,缓刑的判决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到各种法定和酌定的情节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非刑罚。罪行轻重及情节决定裁决期限。管制期限为3个月至2年,拘役则为1个月至6个月。通常,最轻刑罚为拘役1个月,具体由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