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死亡有补偿吗
在提供保释保留期间若出现意外身故的情况,往往并不能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保释保留仅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限制被告的人身自由以保障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然而它并非对被告个人最终将会面临的刑事判决结果作出认定和宣判。
因此,如果身故原因纯粹源于被告自身患有某种疾病或者遭遇其他非人为因素所致之突发事件,则一般不会产生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身故与诉讼案件进程中出现的不当行为相关联,例如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做出违背法律规范、严重侵犯被告人身权益的行为以至于引发身故后果,那么受害人近亲属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申诉,寻求得到相应的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取保候审所缴纳的保证金能否得以退还,应视被取保候审对象是否遵守相关法规而定,若无违规行为,则可依法要求返还保证金。
在此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并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一旦取保候审阶段得以顺利结束,便可凭借相关部门开具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书,前往指定银行办理退款手续提取所缴纳的对应款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手续需要什么人办理
关于取保候审流程的详细描述如下:首先,行为人(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言人、近亲或辩护人士应当主动向事例负责机构提交申请,并进行相应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可直接自行申请;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父母、养父母、监护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保护责任的政府部门、公共组织代表;而近亲这一范围则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至于辩护人,则主要包括律师等专业法律从业者。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递交一份详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明确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等等。事例负责机构将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保释保留期间,若被告意外身故,若非诉讼中不当行为导致(如执法人员违法侵权),通常无经济补偿。此程序旨在限制被告自由,保障案件审理,不预示判决结果。自然疾病或非人为因素致死,无赔偿责任。但若身故关联诉讼中违法行为,近亲属可依法申诉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