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多少钱现在
关于取保候审所涉及的保证金金额并无固定之标准可言,其具体数额将视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情节及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之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后再予以核定。
通常情况下,该类保证金额度应高于一千元人民币,而保证金的起始额度则规定为人民币一千元整。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取保候审到期日了如何办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若发现其未产生任何影响社会治安的问题,即可结束此项举措。
对于此类情况,应由原始决策机构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之决定以及通知书交付执行部门。
而执行部门有责任尽快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保证人。
若双方均未能接收到相关通知,则可自行尝试申请撤销强制性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是从哪天算起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实施日期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其从哪一天开始计算。根据我国现行且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而言,他们的责任是从收到决定机关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且理解其中内容的那一刻起算。
在此过程中,决定机关通常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提供担保人,或者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替代。如若这些条件无法达成,就需要经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经由决定机关批准获取取保候审资格。而当决定机关确定并下达了收取保证金的决定之后,便需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到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为之提供担保金的单位或个人,进一步要求其将保证金直接汇至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之中。在此之后,执行机关会对保障金是否已成功存入指定银行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便应尽快地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再度发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告知他们在享受取保候审权利期间需要遵守的一系列法定规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无固定标准,需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社会危害、案件性质情节、预期刑罚及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通常,保证金不低于一千元,起始额度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整,以确保裁定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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