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债务房子如何执行过户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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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清偿个人债务涉及夫妻共有房产时,债权人要先让法院判决确认债务,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评估房产,确定债务人的份额。双方同意的话,可以直接转让份额来还债;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拍卖债务人的份额,用所得来偿债。整个过程都要依法进行,保护各方的权益。
夫妻个人债务房子如何执行过户手续

一、夫妻个人债务房子如何执行过户手续

夫妻一方所背负的个人债务,若需要采用执行夫妻共有的房产中债务人应占有的份额来实现债务的清偿,通常需遵循以下法定程序:首先,债权人必须通过司法途径获取有效力的法律文件,确立债务人的负债以及对房产份额实施执行的合法权益。

其次,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债务人在房产中所拥有的份额。

倘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同意将债务人的份额转让给债权人或第三方以偿还债务,则可通过签署协议、办理公证等方式完成产权变更手续。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有可能采取拍卖等手段处置债务人的房产份额,将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清偿个人债务涉及夫妻共有房产时,债权人需先获法院判决确认债务,然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评估房产,明确债务人份额。双方同意下,可直接转让份额还债;若协商不成,法院可能拍卖债务人份额,所得用于偿债。全过程依法进行,保障各方权益。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指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已有的一方或者双方的个人债务;

其次,属于婚内约定归个人负责偿还的债务;

再者,即夫妻一方在运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商业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

同时,也包括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共有的夫妻财产从事商业活动所应当承担的债务;

另外,当夫妻一方未经许可擅自资助与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的人所负担的债务亦属于其中,同样地,夫妻一方因为侵权行为犯罪行为等引发的债务也涵盖在这个范畴里;

此外,管理或处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需要承担的债务也是必须要考虑的;

除此之外,当夫妻一方擅自使用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为其他人提供担保并因此产生的债务自然也包含在内;

最后,还有夫妻一方由于自身不良习惯或者从事了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分居阶段所产生的债务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个人债务房子如何执行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内,对夫妻其中一方所负个体债务如涉及资产执行,通常需遵循如下主要原则。首先,必须明确确定该项债务的确属于个人债务范畴,而非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责任。如果房产系夫妻共有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常会首先对该处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分析,以便确立夫妻各自主导的权益份额。对于负债方所持有的份额,法院有权依照相关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执行活动。但是在此过程中,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法权益,维护非负债方及其赡养亲属的基本居住需求及福利利益。反之,倘若房产属于负债方的个人所有权范畴,一旦满足特定的法律要件标准,便可立即展开强制执行行动。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其他影响法律许可执行的特殊情况,如房产已经设置了合法且有效的抵押权、或者已经被法院依法查封等状况,便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规定以及严谨的司法程序来妥善处理。总的来说,在执行涉及夫妻个人债务的房产问题上,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类复杂的因素,并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实现公平公正的结果导向。

清偿个人债务涉及夫妻共有房产时,债权人需先获法院判决确认债务,然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评估房产,明确债务人份额。双方同意下,可直接转让份额还债;若协商不成,法院可能拍卖债务人份额,所得用于偿债。全过程依法进行,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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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该案中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该案中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怎样执行
2005年9月20日,边某与马某签订投资协议书,双方约定合伙经营环保清洁工程,后因经营问题,双方于 2006年10月终止合作。双方并对合伙账目进行了书面清算,约定在偿 还全部债务后一切设备归马某,马某返还边某投资款50000元。结算后,马某未按结算内容返还给边某投资款。边某于2007年1月5日向提讼。经审理判决如下:被告马某给付原告边某投资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义务,故边某请求予以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查明:被执行人马某在合伙清算后就把其分得的设备卖给了一汽车维修部,并与原妻子张某办了离婚手续后就携款到外省去了,经调查马某的朋友们均表示与马某 没有联系,也不知其下落。现在马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马某的 原妻子张某对其讲明情况,张某表示其与马某现在已没有任何关系,在离婚时已讲好了马某经 营中所欠的全部债务均由马某自己承担,同时她也认可当时马某经营赚的钱主要用在了家庭生活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耐心地给张某讲解法律知识,进行说服教育,终使张某认识 到自己有义务偿还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表示自己现在没能力一次性将欠款全部还清。在做通了张某的工作后,我们把张某和申请执行人边某聚集在一起进行协商,
最后,在我们法 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分期提取张某的工资收入用于偿还该债务的协议。
评析意见
该案所涉及的是该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 况下,能否对另一方的财产收入予以执行。
(一)该案中要求张某承担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本案中被执行人马某与张某虽已离婚,但上述债务是发生在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且马某当时经营赚的钱主要用于了家庭生活中,在张某无证据证明该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下,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该案对张某的收入予以执行是合法的。
首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2条规定,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本案中, 在认定了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上,张某和被执行人马某就均有义务偿还该债务。故在 被执行人马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可追加张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以便 可执行张某的财产。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 第36条规定, 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当作出裁定, 向该单位发出协 助执行通知,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该条文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扣留或者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的方法,使得案件顺利执行。这里的“收入”主要是指金钱收入,该案张某的工资收入就属此 类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用提取张某的工资收入偿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本案中,对被执行人马某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在被执行人马某不能履行法律文书中 确定的义务时, 追加张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并用其的工资收入来偿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又能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该案中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怎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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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所涉及的是该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 况下,能否对另一方的财产收入予以执行。
(一)该案中要求张某承担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本案中被执行人马某与张某虽已离婚,但上述债务是发生在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且马某当时经营赚的钱主要用于了家庭生活中,在张某无证据证明该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下,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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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2条规定,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本案中, 在认定了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上,张某和被执行人马某就均有义务偿还该债务。故在 被执行人马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可追加张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以便 可执行张某的财产。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 第36条规定, 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当作出裁定, 向该单位发出协 助执行通知,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该条文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扣留或者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的方法,使得案件顺利执行。这里的“收入”主要是指金钱收入,该案张某的工资收入就属此 类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用提取张某的工资收入偿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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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可以说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当然也有可能还存在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这个时候往往是加入了父母或者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财产,所以共同才会组成家庭财产。在个人欠债的情况下,依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全部执行完,因为其中通常只有一半的财产才是属于欠债人的,于是在执行的时候就只能执行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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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债务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一方的债务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判决书中若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追加或不追加。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则债务的性质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虽然法律规定对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确定的主体以外的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主体,但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事实和理由外,一般不得随意追加,以避免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涉及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执行,当债务是被执行人个人债务时,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配偶的部分,不宜进行分割的财产如不动产在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执行的,当然,强制执行更不能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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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4、取证。以上就是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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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债务怎么执行,夫妻一方承担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如何执行 如果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应该归责于承担债务的一方。不予以追加决定。夫妻之间如果涉及双方经济利益的,应该尽量取得对方的同意,或者让对方知晓,以免对方的某些行为可能导致该经济利益的损失,进而引起夫妻双方关系不和睦,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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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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