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构成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罪”乃基于对资金的非法侵占目的,通过违反相关信用卡管理法规以及运用信用卡实施之诈骗行为,害其获取大量财物之行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境:
1.使用伪造之信用卡,或者采用虚构身份证明以获取之信用卡者。
2.对于已失效之信用卡加以使用者。
3.未经授权而滥用他人生成之信用卡者。
4.通过恶意透支取得不当利益者。
恶意透支系指持有信用卡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约定的限额或期限、视为违约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款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什么样构成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若诈骗行为涉及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及其以上即满足诈骗案件的判定准则;
而对于诈骗公共或私人财务且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且还需要进行额外的罚金处分;
倘若情节更加严重,例如犯罪金额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违法事实,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处,同时需要接受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如果罪犯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需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事制裁,而附加的刑罚也可能包含罚金与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什么样构成包庇罪怎么判
包庇罪乃是一种刑事犯罪类型,其主要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场所或资金支持,以供其逃避责任或制作虚假证明进行掩盖。这种犯罪行为的确定,要求行为主体在主观意识上必须明确知晓对方系有罪之士,且在客观表现上确实采取了相应的包庇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下包庇罪行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通常情况下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包庇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例如包庇的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被包庇人的犯罪情节等等。因此,当您遇到与包庇罪有关的具体法律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指导。
"信用卡诈骗罪"指非法侵占资金,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诈骗财物。主要包括:使用伪造或虚构身份获取的信用卡、使用失效信用卡、滥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指超限或逾期未还款,经银行催收三月未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