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取保候审注意事项和要求
取保候审作为刑法施行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手段,往往在刑事案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然而,在寻求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人们需留意并满足以下这几点重要事项和既有的相关规定。
首要的步骤是明确被申请取保候审之人应具备较小的社会危害性特征,其间可能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等等。
而作为担保人,他们也需符合特定的条件,比如与此案没有任何关联,且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自己的保证责任。
当然,还需在递交申请时准备充足的文件资料,如详细的申请书及相关事实依据等等,最后向负责处理该案的司法机构提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如何申请取保候审条件
取保候审所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罪行;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者其身体存在严重疾病以至于无法自我照顾,或者其身怀六甲,亦或是正处于哺乳期并亲自喂养婴儿,这些情况都使得对其实施取保候审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过度危险;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为羁押期已满,且相关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亦需对其施行取保候审。
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取取保候审资格时,必须向司法部门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然而,假设犯罪嫌疑人选择以提供保证人作为取保方式,即无需额外缴纳保证金费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如何申请取保候审律师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审批的具体程序如下所示: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时,申请人应向负责办理该案的司法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前者须满足与本案无关、拥有履行保证责任的能力等规定条件;后者则由司法机关依据个案情况加以确定。收到申请之后,司法机关将会在预先设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的话,司法机关会开具相应的决定书,并对获得取保候审许可的人员进行相关告知和监管工作;反之,若是拒绝了申请,也会详细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值得一提的是,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性质以及被告人身处的法律风险程度等多方面考量。
取保候审是刑法中关键的强制手段,需注意几个重要事项:被申请人社会危害性小,可能被判轻刑或无需羁押不致危害社会;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担保人要符合条件;同时,准备完整申请材料,提交给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