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外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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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判断夫妻一方外债是否为共同债务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超出这个范畴的债务,原则上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了。只有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总之,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夫妻一方在外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在外欠债算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在外面欠下的债务是否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通常而言,倘若夫妻中的另一方所承担的债务主要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的话,那么此类债务通常就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若其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则原则上不应当被理解为夫妻共同债务。

唯独当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时,才可以将之归入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中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判断夫妻一方外债是否为共同债务要具体分析。一般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债务是共同债务,超出此范畴原则上不是。只有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才可认定为共同债务。总之,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二、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需要还吗

夫妇中任一方在外界借贷时,其配偶未必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该笔借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范畴内,则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并协同偿还这部分款项。

若在共同财产无法偿清该债务或财产已被各自主持的情形下,双方应对贷款事项达成协议以清偿债务。

另,当这笔债务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负债时,则应由负债本人承担偿还责任,而作为配偶者并不需要负担此款。

但请注意,如果债权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该债务实际上是用作支持夫妇婚后生活所需的费用,则配偶可能仍需履行还款责任。

具体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以下所有财产,均视为共同财产且国共同拥有:

(1)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2)由生产、经营和投资产生的收益;

(3)因知识产权而带来的收益;

(4)在继承或受赠与财产方面的权利,但必须排除本法律规定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涉及的情况;

以及(5)其他应该归属共同所有的各类财产。

夫妻对于这样的公共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违法

夫妻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承担的债务,虽然这种行为并不必然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但是究竟是否应该视作夫妻共同债务,则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地评估。倘若所负担之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例如购买必需品、子女的学费等等,那么即使其中一方并未获悉相关信息,也是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然而,若所负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例如用于赌博、个人奢侈消费等,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笔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包括债务的数额大小、家庭的收支状况以及借款的具体用途等,以确定债务的性质。

判断夫妻一方外债是否为共同债务要具体分析。一般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债务是共同债务,超出此范畴原则上不是。只有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才可认定为共同债务。总之,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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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界定某一债务对外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能否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在离婚、夫妻一方行使追偿权等案件中,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适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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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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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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