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三天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过程中,针对现行犯罪者或较大嫌疑人员所实行的暂时性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通常持续时间为三日不等。
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展开案件的侦破与核实工作。
若公安机关判定需逮捕涉案人员,则须向上诉法院申请核准;
倘若初步推断无需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有可能会调整强制措施并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过程中,针对现行犯罪者或较大嫌疑人员所实行的暂时性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通常持续时间为三日不等。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展开案件的侦破与核实工作。若公安机关判定需逮捕涉案人员,则须向上诉法院申请核准;倘若初步推断无需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有可能会调整强制措施并予以释放。
二、被刑事拘留后公安局会提起诉讼吗
绝对不会,对于涉案人员的刑事拘留行动之后,并不能够按照既定程序立即进行诉讼阶段的移交处理。
实际上,涉案人员在遭遇刑事拘留的过程之中,只是侦查活动正式宣告结束,而接下来的环节便是将案件正式移交给检察部门进行下一步的调查和审核,这也是检察院履行其职能的重要部分,需要持续进行证据搜集中的审查和起诉工作。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在所有的刑事案件当中始终承担着立案侦查、收集相关犯罪证据的关键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刑事拘留后果怎么样了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和结果具有相当程度的严重性。刑事拘留究竟意味着什么?它代表着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经判断,怀疑当事人涉嫌触犯了刑法中的某项罪名,并且情况显得非常紧急,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行动来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事例将会启动刑事侦查程序,以便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并获取足够的证据支持。若经过一系列深入详细的侦查后得出结论,证实犯罪事实清晰准确、证据充足确凿,那么当事人将面临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下一阶段流程,而最终可能要接受刑事审判并面临各种刑罚惩罚。刑罚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同时还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有罪判决的产生。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那么事例可能会被撤销,当事人也有可能获得释放。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服务。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过程中,针对现行犯罪者或较大嫌疑人员所实行的暂时性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通常持续时间为三日不等。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展开案件的侦破与核实工作。若公安机关判定需逮捕涉案人员,则须向上诉法院申请核准;倘若初步推断无需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有可能会调整强制措施并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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