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赌博提供服务什么罪
凡为赌博行为提供服务之人员或组织,均有可能被视为赌博罪的共同犯罪人或是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若在明晰知晓他人正在从事赌博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向其供给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设施以及费用结算等方面的直接援助,则将依法按下赌博罪的共犯处理。开设赌场罪,乃指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召集众人参与赌博活动,或者以赌博作为职业进行长期经营的行为。对于那些为开设赌场的人提供服务的人员或组织,例如提供赌博场所、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等,同样会被判定为共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赌博提供帮助的个人或组织,可能被定为赌博或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若明知赌博犯罪而提供资金、网络、通讯或支付结算等服务,将按共犯处理。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营利而组织赌博活动或以此为业。为赌场提供服务,如提供场地、技术或资金支持,也构成共犯。
对于为赌博提供条件者,其所面临的特定治安处罚措施包括:
处以5日以下之拘留或罚款金额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10日以上且不超过15日的拘留,同时处以罚款金额至少500元且至多达3000元的经济惩罚。
然而,当行为人为他人提供赌博条件,使他人得以在该场所内进行赌博活动,而自身亦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时,其行为极有可能升级为犯罪性质。
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则可能涉嫌触犯开设赌场罪,届时将必须承受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包括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者,刑期将从五年以上提升至十年以下,并需额外缴纳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为赌博提供场地严重吗
向他人提供赌博场地是一种非法行为,若情节严重者甚至将触及刑事犯罪领域。根据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如果行为人出于盈利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工具等便利条件,或者直接参与赌博且赌资数额较大的,将面临最高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而对于情节更为严重的情况,则可能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同时还要额外缴纳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款。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亦对聚众赌博以及以赌博为主要职业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范。向他人提供赌博场地的行为,不仅会对个人及其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与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勿参与或协助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为赌博提供帮助的个人或组织,可能被定为赌博或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若明知赌博犯罪而提供资金、网络、通讯或支付结算等服务,将按共犯处理。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营利而组织赌博活动或以此为业。为赌场提供服务,如提供场地、技术或资金支持,也构成共犯。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