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要多久
检察院针对各类案情的处理流程与时限规定,因每个案件的特殊性而呈现出各自的差异。
通常而言,如若案件属于法定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范畴,同时该案已于检察院审查后移送至法院提起公诉,那么检察院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
然而,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复杂的案件,检察院有权将这一期限延长至十五天。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或者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检察院有责任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经过检察长的批准,检察院必须在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的十日内,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到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处理案件流程及时限各异,依据案情而定。一般不起诉案件,检察院应在收案后一月内决定;复杂案件可延十五日。若嫌疑人无罪或符合刑诉法第十六条情形,检察院应不起诉,并经检察长批准后十日内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至被不起诉人及其单位。
二、检察院不起诉为什么还到法院?
若针对涉及到受害者的特定案件而作出检察机关不起诉裁决,则检察机关需将不起诉决定书通告受害人。
若受害人对此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通知的七日之内向上一级的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寻求启动公诉程序。
同时,监察机关必须将复查决定等相关事项知会受害者。
如获释继续由检察机关维持不起诉裁决,受害人有权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害人同样亦可行使自主选择权,无需经过申诉过程,而是径直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待法院受理相关案件之后,检察机关需要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移交至法院处理。
此外,对于由公安机关提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一旦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裁决,此决定书须送达公安机关。
如果公安机关对这份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提出复议申请;
如若复议申请未得到支持,他们还可以向上一级的检察机关提起复核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条第4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检察院不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意味着检方认为相关案件未满足提起公诉的条件或者起诉的必要性并不足够。在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尊重并采纳检察院所做出的这一决定,从而终止对于被告者所涉及的刑事诉讼程序。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法院或许会对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审慎评估与审查。若被告人或其律师团队对检察院所做的不起诉裁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将对申诉内容进行深入审查,倘若发现检察院的决定存在不当之处,那么法院有权利要求检察院重新启动起诉程序或者由法院自身来进行审判工作。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适用等等。
检察院处理案件流程及时限各异,依据案情而定。一般不起诉案件,检察院应在收案后一月内决定;复杂案件可延十五日。若嫌疑人无罪或符合刑诉法第十六条情形,检察院应不起诉,并经检察长批准后十日内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至被不起诉人及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