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关于提请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律师等相关人员有权向负责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申请书应该充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第三步,司法机构必须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定。
最后,若司法机构拒绝接受取保候审请求,他们应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人员,并且详细说明拒绝申请的具体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的保释金是不是退
按照法规,在司法程序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未违反相关条款,其保释保证金是有可能得到退还的。
然而,该犯罪嫌疑人必须恪守以下的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严禁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域;
第二,若住址、任职单位或通讯方式有所改变,应在知晓后的24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
第三,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到庭;
第五,不能销毁、篡改证据资料、串通供词。
此外,被取保候审者也需严格遵守以下任意一项或数项限制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细节:
第一,禁止进入特殊场所;
第二,禁止与特定对象会面沟通交流;
第三,禁止进行特定行为举止;
第四,将护照这类出境证件以及驾驶执照等交由执行机构代为保管。
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具体履行上述规定中的一个或多个。《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情形是什么情况
取保候审保证金被依法予以没收的情况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处刑事事件的执行期间,却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擅自离开所在地区;其次,其住所地址、职业以及联系方式若有所变更,也并未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在24小时内通知执行部门;再者,当受传唤时未能按时出庭应讯就是另外一种被罚款的理由;妨害证人提供真实证言的行为同样会导致相关人员受到罚金处罚;此外,毁损、篡改证据情节严重或者串通犯罪事实等恶劣行为亦将面临保证金的悉数没收;对于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涉案罪犯已经缴交了相应的保证金,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部分或全额没收保证金,同时责令其写下深刻的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新的担保人,甚至可能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强制措施。而关于保证金的没收决定,通常由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执行机构来行使裁决权。
中国法律中,取保候审程序:犯罪嫌疑人等相关人员有权向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阐述原因理由;司法机构在接到申请3日内决定;若拒绝,书面告知并说明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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