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与帮助犯吗
关于职务侵占罪中是否存在帮助犯的问题,在此予以研究解答。
所谓帮助犯,是指在共谋犯罪过程中,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协助与便利的人员。
就职务侵占罪而言,若有第三方明知他人正在进行职务侵占行为,却依然为其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例如提供作案工具或者策划犯罪策略等,那么该第三方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帮助犯。
然而,要想使帮助犯的罪名得以成立,必须证明其所提供的帮助对于职务侵占行为的顺利实施产生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二、职务侵占罪的常见形式
在企业中,常见的可能导致职工触犯职务侵占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首先是恶意占有单位交付给其保管、处理或支配的财物;
其次是实施不道德的行为,如本公司内部员工相互串通,个人私欲大过集体利益,从而进行监守自盗;
其三是以虚构事实和掩盖真相的手段来获取企业财产;
第四种类型则是由于与薪酬纠纷等具体事务有关,员工私自截留公司所支付的款项。
根据相关司法规定,对于确认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可以在以下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当其涉及的财务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时,量刑起点可以设在三个月拘役到一年有期徒刑之间;
倘若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那么量刑起点可以设定在5年至6年有期徒刑之间。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限为15年。
在犯罪行为发生后,只要经过了以下这些时期,就不再有追诉权限: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则经过5年后便可不予追究;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则要经过10年才会放弃;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了15年后就可以不必再追究;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必须在20年之后才能考虑是否追诉,且在此期间内还需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意。《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超过三个月还能追究吗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限,实际上并不仅仅是基于单一的三个月时限进行判定。而根据详尽的法制规范和相关法律解释,追诉期限的实际长短主要由可能被适用之刑期来决定。其中,对于职务侵占罪而言,若所涉金额达到较大规模,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的处罚;倘若涉及金额巨大,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亦需同时缴纳相应罚金;若所涉金额高达特别巨大,被告人则可能被判处最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情节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期未超过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期限应为五年;若最高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则追诉期限为十年;若最高刑期在十年以上,则追诉期限为十五年;至于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其追诉期限则为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事件进行追诉,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其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对于是否能够对某一特定事件进行追诉,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研究职务侵占罪中是否有帮助犯。帮助犯是在共谋犯罪中提供协助的人。职务侵占罪中,若第三方明知仍提供帮助,可能被认定为帮助犯。但要成立此罪名,须证明其帮助对犯罪实施有实质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