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触犯寻衅滋事罪行而需接受司法惩罚,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典型情况:首先,若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相对减轻,并预见可能会被施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极度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完全自理,或是怀孕中的妇女或正处于哺乳期内且需要哺育自己婴儿的母亲,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最后,在某些罕见的特殊情况下,即使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制裁,或者犯罪嫌疑人本身存在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但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仍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若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较重刑罚或者具有社会危险性,那么取保候审的申请往往难以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寻衅滋事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方面,顾名思义就是指该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有行为能力和责任承担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需达到法定年龄16岁以上;
其次,在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唯有故意心理状态方可构成此罪,也就是明知故犯地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进行挑战和藐视;
最后,就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层面来看,此罪涉及的关键内容是社会公共秩序,而所谓的“社会公共秩序”则包含了包括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在内的城市运行过程中公民应遵守的基本规范和准则;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四类行为:
一是无理取闹暴力伤害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方式;
二是恶意尾随、追赶、围堵他人,并进行谩骂侮辱,使被害人遭受严重身心伤害的行为方式;
三是强行霸占、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不道德行为方式;
最后还有一种是在大型公众场所内进行非常规的喧哗打闹,从而导致现场局面失控,公共秩序受到严重扰乱的行为方式。《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犯法吗
对于寻衅滋事这种非法行径,其情节严重者甚至会构成犯罪。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所明文规定,如有任何一种特定行为,处以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并可施加五百元以下的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处以十至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并可施加重一千元以下的罚金:包括但不限于(一)结伙斗殴的行为;(二)追逐、拦截他人的行为;(三)强行夺取、抢占或任意摧毁、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及(四)其他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与此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发生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话,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三)强行夺取、抢占或任意摧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附加罚金。
寻衅滋事罪在特定情况可取保候审,如犯罪较轻可能判管制等,或嫌疑人病重、孕哺期妇女且不威胁公共安全,特殊情况下即便犯罪较重或有危害性符合条件也可能取保。但多数情况下,犯罪情节重、可能判重刑或有危险性则难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