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能否抵扣刑期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以此直接抵扣刑期。
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不是对罪犯的实际惩罚与处罚,即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身自由受限或失去自由的情况出现,因此无法将此时间段视作刑期予以折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取保候审是什么性质
所谓取保候审,系指我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特别程序,旨在确保某些涉嫌犯罪的人员在未经审判定罪之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由有权机构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证明他们有能力随时听从调查人员传唤。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尽管在实施此种强制措施的期限内,如需对有关案情进行进一步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则不可中途终止。
即便犯罪事实已然确凿无疑,当事人仍须接受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有哪些期限规定
在我国,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其最长的司法保护期设定为12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未经执行机关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县级行政区域;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发生变更,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及时告知负责执行监管的机构等。具体来说,针对每起涉嫌触犯刑法的事件,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的法院审理阶段,均设有各自所对应的时限标准。其中,侦查阶段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而审查起诉环节,通常的法定时间则是一个月,但对于案情特别重大,性质特别复杂的事件而言,可以请求再延长半个月的时间进行审查;至于最后的法院审理阶段,一般的事件在法院正式受理由公安机关移送之后的两个月内便须做出判决,最晚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因此,即使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也只是意味着当事人暂时远离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舞台,并不代表事件已经画上句号。他们仍然需要时刻关注自己所涉事件的庭审状态,同时严格遵守上述各项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与风险。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以此直接抵扣刑期。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不是对罪犯的实际惩罚与处罚,即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身自由受限或失去自由的情况出现,因此无法将此时间段视作刑期予以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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