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的效力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本文将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效力进行详细解读,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以及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其次,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采取多种手段来实施犯罪行为,例如,他们可能会虚构自己或他人的名义来签订合同;
也有可能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甚至还可能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文解读合同诈骗罪法律效力。要点为: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目的,在签与履行合同中用欺骗手段获对方财物且金额达一定程度;二是嫌疑人会用多种手段犯罪,如虚构名义签合同,用假票据等担保,或无实际履行能力却先小额或部分履行来引对方继续签合同等。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关于本罪的主体资格问题,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个体还是法人机构都可能成为该种犯罪的实施者。
而在另一个层面上,关于财产的物权属性,我们可以明确地说,本罪所侵害的是国家对于各类商业合同的严密监管制度以及社会公众人士和私人所有者对于财产的合法权利。
至于本罪所涉及到的具体法律关系,我们认为不应仅仅将其局限于借款合同,而应全面涵盖各种类型的商业合同,这主要是因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信息等手法在借款合同中所实施的欺诈行为实际上已经使得受害方形成了错误的认知从而处分了自己的财产,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的特征。
再从道德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刑法设定这样一种刑事责任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免受恶意侵犯,因此是否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不是判断刑事责任的唯一标准。
当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对方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就足以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欺诈罪。
换句话说,只有在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并且怀有非法攫取他人财产的意图时,才会被认定为欺诈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有哪些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在涉及到合同欺诈行为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向来高度重视对受害方权益的保护,尤其是针对那些以此违法手段获取不当财富的罪犯。然而,由于我们国家地大物博且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在界定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这一关键性法律概念时,各地的标准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差异。一般而言,这个标准被设定在了20万元人民币的基准线上。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交付财物的行为。当这种行为所导致的财物损失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以称之为“数额巨大”。这种情况往往意味着犯罪情节已经相当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以及其所涉金额大小时,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以及由此给受害方带来的损失等等。一旦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数额巨大”的标准,就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最高可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款的责任。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关于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各地方司法机关都有自己的规定和解释,因此在处理相关事例时,必须严格按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量刑。
本文解读合同诈骗罪法律效力。要点为: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目的,在签与履行合同中用欺骗手段获对方财物且金额达一定程度;二是嫌疑人会用多种手段犯罪,如虚构名义签合同,用假票据等担保,或无实际履行能力却先小额或部分履行来引对方继续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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