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之实施方式并不局限于入户抓捕。
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或其他法定执法机构认为有必要时,会在特定的场所内对涉嫌犯法的个人采取刑事拘留这样的强制措施。
至于实际施行刑事拘留之处所,可能是发生犯罪行为的现场,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家中的住所或者其经常活动的公共场合等等,而非仅仅局限于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是怎么的
1.在刑事诉讼范畴内,拘留这一术语特指执法机构在法定的紧急状况之下,短时间内对现行犯或涉嫌重大案件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人身自由约束的一种形式,也可称之为刑事拘留制度。
2.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款的明文规定,拘留行动所针对的对象应该是符合以下某种情况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分子:⑴正处于预备阶段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发生的犯罪行为或是犯罪行径发生之后立即发现并予以举报的人员;⑵遭受到被害者或目击证人的指控证明其确系犯罪的人员;⑶在其自身周边环境或住所中发现了可以证明其犯罪行为的证据的人员;⑷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避法律责任、逃离事发地或是企图在外逃亡的人员;⑸具有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或串通共同犯罪嫌疑人掩盖事实真相可能性的人员;⑹不透露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明确的人员;⑺具备流窜作案倾向、多次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参与团伙犯罪嫌疑极其严重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期间,他或她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需符合特定法定条件方可提出。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即将面临管束、服拘役或是附加刑的可能性;预计会被判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经过判断采用取保候审将不会对其产生有实际性的社会风险;患有重大疾病、身体无法自理、或者孕期或哺乳期内的产妇,同样评估后认为采取取保候审能够避免发生社会危害;押解期限已到,但事例尚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取决于办案机构依据事例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决策。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交详细的书面请求,同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刑事拘留之实施方式并不局限于入户抓捕。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或其他法定执法机构认为有必要时,会在特定的场所内对涉嫌犯法的个人采取刑事拘留这样的强制措施。至于实际施行刑事拘留之处所,可能是发生犯罪行为的现场,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家中的住所或者其经常活动的公共场合等等,而非仅仅局限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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