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事处罚手段。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直接负责办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所遭遇的特定紧急情形下,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与此相对应的刑事处罚则是指个人因违反国家刑法规定,必须承受的刑法制裁措施,其中既包含了主刑也包含了附加刑。
因此,刑事拘留仅仅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法律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而非对犯罪行为作出最终裁定以及施以相应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特定紧急情形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须承受的制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刑事拘留是临时措施,不为最终裁定和惩罚。
二、刑事拘留后何时批准逮捕
在刑事犯罪的处理过程中,通常是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接警并展开立案调查,将涉案人员成功拘捕归案。
然而,刑拘的时间为37日,在这段期间内要根据案情发展及时向地方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提交逮捕申请,而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若申请得到批准,那么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严格调查此案,定下的调查期限长达两个月。
一旦完成侦查任务,公安机关就要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进行审查起诉工作,整个审查周期约为一个月。
检察机关审理后将案件递交至上级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整个审理过程需要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案情特别复杂,这其中任何一步都有可能被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找律师吗
面临刑事拘留之困厄之际,您应该毫不犹豫地寻求律师的协助。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事件过程中,遇有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律师的适时介入,能够使您及时掌握事件的最新动态,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援助,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询问涉嫌的罪名以及相关事件信息,并可就此发表专业的法律意见。此外,律师还能为您进行会见,给予您心理上的支持,传达家人的关爱。总而言之,通过律师的尽早参与,不仅有利于全方位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更为后期的刑事诉讼阶段打下坚实基础。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特定紧急情形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须承受的制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刑事拘留是临时措施,不为最终裁定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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