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流程从哪里开始
取保候审程序往往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之时即已正式启动。
在接到相关申请后,办案机关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若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则需责令被告方必须提出担保人或是及时缴纳保证金。
在此之后,办案机关还需对被取保候审人员实施必要的监管和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程序往往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之时即已正式启动。在接到相关申请后,办案机关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则需责令被告方必须提出担保人或是及时缴纳保证金。在此之后,办案机关还需对被取保候审人员实施必要的监管和管理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概念是什么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于那些既没有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有效地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的行为发生。
为此,这些司法机关通常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必须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够按照约定,随时接受传唤,全力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并且不会擅自离开指定地点。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对其实施一定程度上的羁押限制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走简易程序有哪些
在涉及取保候审事务的刑事事件中,公安机关往往采取简易流程进行处理。简易流程主要包含如下几个重要环节:第一,事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足。也就是说,犯罪事实明了,相关证据不仅真实存在,并且能充分证实此等犯罪行为确实发生。其次,涉案罪犯必须承认其违法行为,并对检方所作指控表示毫无争议。除此之外,可能判处罚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些刑期相对较为轻微的惩罚也是构成简易程序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酌情缩减调查步骤以及使用特定法律文件的需求,加快整个事件的处理速度,然而却不会因此而忽视对罪犯正当权益的保护,同时仍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值得注意的是,简易程序并非对于每一个涉及取保候审的事件都适用,具体是否采用该程序还需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取保候审程序往往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之时即已正式启动。在接到相关申请后,办案机关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则需责令被告方必须提出担保人或是及时缴纳保证金。在此之后,办案机关还需对被取保候审人员实施必要的监管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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