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需要谁去审理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事项的审理流程,大致上均由原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司法机关负责。
在日常实践中,这往往涉及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三个部门。
这些决定性的机关将会依据各个案件的独特情况,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表现,以及案件现阶段所取得的各种进展等各方面因素,从而来最终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事项的审理流程,大致上均由原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司法机关负责。在日常实践中,这往往涉及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三个部门。这些决定性的机关将会依据各个案件的独特情况,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表现,以及案件现阶段所取得的各种进展等各方面因素,从而来最终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策。
二、解除取保候审能撤案吗
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若公安机关认定无需对犯罪嫌疑人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则可依法决定撤销该案。
须知,取保候审并非撤案的唯一依据,当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微弱,不宜视为犯罪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亦需考虑撤案处理。
此外,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且诚实地交代其所涉罪行,且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案件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事项,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公安机关同样有权撤销案件。
然而,若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已构成犯罪,最终仍将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要多少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额度,由作出决定的机构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者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涉案事件的本质及具体情节,预期可能面临刑罚的轻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的财产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权衡后予以确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保证金的起始金额应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整。具体的金额应当全面考虑到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资金需求,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事件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涉及经济犯罪的事件通常会要求缴纳较高的保证金,而对于轻微刑事事件,其保证金数额则相对较低。总而言之,并无固定的衡量标准,需要针对每个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独立评估和判断。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事项的审理流程,大致上均由原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司法机关负责。在日常实践中,这往往涉及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三个部门。这些决定性的机关将会依据各个案件的独特情况,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表现,以及案件现阶段所取得的各种进展等各方面因素,从而来最终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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