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金要几个月才能退
对于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们而言,若他们在这段期间内未曾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应规定,保证金将会得以即时退还给他们。
在通常情况下,返还保证金这一程序并无明确的固定期限,往往是在解除了取保候审的相应限制之后的1至3个月之内予以完成。
然而,具体的返还时间也可能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司法部门的工作进展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产生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对于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们而言,若他们在这段期间内未曾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应规定,保证金将会得以即时退还给他们。在通常情况下,返还保证金这一程序并无明确的固定期限,往往是在解除了取保候审的相应限制之后的1至3个月之内予以完成。然而,具体的返还时间也可能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司法部门的工作进展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产生差异。
二、取保候审后不诉的可能有多少
针对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实施期间是否将面临起诉,这一问题无法给出确定性的答案,而是取决于审查机关掌握的相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标准。
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下,确实存在可能不予起诉的情况。
我国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不应再对其追责,已经追究的应及时撤销案件、停止刑事诉讼程序或终止审理,甚至宣布当事人无罪:
(1)情节严重程度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且不足以判定为犯罪的;
(3)根据国家特定赦免法令,予以优惠免除刑法制裁的;
(4)按照刑法规定须由当事人控告才能处理,但并未实际告知相关情况或者依法撤回控告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已离世的;
(6)其他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取保候审后三个月内要有侦查记录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效力仅限于限制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不影响侦查机关的正常侦查行为和结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并形成相关的侦查记录。然而,侦查记录的形成并非硬性规定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它将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如事例的繁琐程度、侦查的难度系数以及证据搜集的状况等等。对于那些事例相对简单的情况,侦查机关可能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充足的侦查记录;而对于那些事例复杂度较高的情况,侦查期限可能会被适当延长,相应地,侦查记录也会在更长的时间段内逐渐充实完善。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侦查记录的存在与否或者详尽程度来对事例作出简单的判断,而应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全面分析。
对于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们而言,若他们在这段期间内未曾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应规定,保证金将会得以即时退还给他们。在通常情况下,返还保证金这一程序并无明确的固定期限,往往是在解除了取保候审的相应限制之后的1至3个月之内予以完成。然而,具体的返还时间也可能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司法部门的工作进展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