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否可由检察院批捕

最新修订 |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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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法体系中,侵占罪是以被害人享有追诉权为前提条件的。因此,检察院一般只有在被害人提出控告后,才会启动对该犯罪行为的侦缉审查程序。也就是说,这种案件被视为“告诉才处理”的类型。这意味着,受害者有权决定是否主动将事件提交法庭进行诉讼审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被害人由于遭受暴力或威胁而难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否则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调查。
侵占罪是否可由检察院批捕

一、侵占罪是否可由检察院批捕

刑事责任体系中,侵占罪以被害人享有追诉权为前提条件,因此,检察院通常仅在被害人提出控告后,才会启动对该犯罪行为的侦缉审查程序。

换言之,此类案件被视为“告诉才处理”类型,这意味着受害者有权利决定是否主动将事件提交至法庭进行诉讼审理。

在此类情况下,除非被害人由于遭受暴力或威胁以致难以表达其自身意愿,否则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将不会主动介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

【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在刑事责任体系中,侵占罪以被害人享有追诉权为前提条件,因此,检察院通常仅在被害人提出控告后,才会启动对该犯罪行为的侦缉审查程序。换言之,此类案件被视为“告诉才处理”类型,这意味着受害者有权利决定是否主动将事件提交至法庭进行诉讼审理。在此类情况下,除非被害人由于遭受暴力或威胁以致难以表达其自身意愿,否则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将不会主动介入调查。

二、侵占罪是否可以进行调解

关于侵占罪是否可纳入调解范畴,答案为肯定。

侵占罪既属于自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展开调解的权限和义务。

侵占罪,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将本应由他人保管之财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正式占有并据为己有,且涉案财产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且被告方仍然固执拒绝归还给受害者,这便是侵占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侵占罪是否公安立案侦查

侵占罪在法律规定中被列为自诉事件,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启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程序。侵占罪的定义是指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动机,将应当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并且在犯罪数额达到特定标准的情况下,依然拒绝归还给相关权利人。在此类事件中,受害人需要直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材料,而后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会予以正式立案审判。但是,若涉及到侵占国有财产,或者侵占的对象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且犯罪嫌疑人拒绝对其进行退还时,公安机关可能会介入并展开立案侦查工作。总的来说,关于侵占罪是否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您面临类似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法律解答及援助。

在刑事责任体系中,侵占罪以被害人享有追诉权为前提条件,因此,检察院通常仅在被害人提出控告后,才会启动对该犯罪行为的侦缉审查程序。换言之,此类案件被视为“告诉才处理”类型,这意味着受害者有权利决定是否主动将事件提交至法庭进行诉讼审理。在此类情况下,除非被害人由于遭受暴力或威胁以致难以表达其自身意愿,否则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将不会主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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