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归谁管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监管任务一般由执行机关承担。
该执行机关通常为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他们需要认真的监管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为,以确保他们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执行机关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监管嫌疑人或被告的责任通常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派出所必须严格监视被监管人,确保其遵守法律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城,及时报告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等,以维护法律秩序。
二、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去外地旅游
在此前提下,涉案人员在未获得执行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明确授权与批准前,不得擅自离京。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被依法定罪并执行羁押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应遵循以下细则:
首先,他们必须严格按照执行机关的指示,在未经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或地区;
其次,如果他们的住房地址、工作部门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有责任在得知信息后的24小时内,向负责监管的机构进行报备。
以及第四、严禁通过各种手段干扰证人行踪或作证过程;
最后,他们不得故意销毁、篡改或捏造证据,亦不可与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串供或合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新的犯罪,两个单位谁执行拘留
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倘若再度触犯新的刑律,此类事件一般均由负责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行动。因为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而在这一阶段再度实施犯罪行为,无疑表明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正在逐步加剧。因此,公安机关作为专门负责侦查工作的机构,对于新近发生的犯罪行为具有无可争议的管辖权,他们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拘留措施。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对新罪行与原有的旧罪行进行合并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即所谓的“数罪并罚”。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刑罚处罚可能会更加严厉。同时,负责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部门也会撤销原先的取保候审决定,重新将犯罪嫌疑人予以羁押。
在取保候审期间,监管嫌疑人或被告的责任通常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派出所必须严格监视被监管人,确保其遵守法律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城,及时报告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等,以维护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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